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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反贪案件监督评议

发布时间:2017-11-18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检察新闻讯(王榕)2017年11月16日,泗洪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人民监督员案件监督评议会,对该院办理的两起行贿案件开展拟撤销案件监督评议。宿迁市人民监督员张海英、胡剑桥、谭新华以及宿迁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刘举、宿迁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石学友参加评议。

  在评议会上,首先由案件承办人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两起案件的案情及做出拟撤销案件决定的法律依据。随后,3名人民监督员就案件中存在疑问向承办人进行询问,了解具体情况。为客观公正的回答人民监督员提出的问题,承办人将两起案件涉及的二十余本卷宗交由人民监督员查阅,并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问题,逐条列出证据予以解释。听完汇报后,人民监督员就两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是否涉嫌行贿犯罪进行了讨论。最终3名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该两起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行贿罪,检察机关拟作出的撤销案件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监督,近年来,泗洪县人民检察院多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监督、监督评议、检察工作汇报等活动,多方面多角度参与泗洪检察工作,有效推动了检察权公开、公正运行。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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